2017/4/19

「設計提案」的爭議是什麼?



"如果客戶與設計師能尊重彼此,相信合作關係會更好!"
有時會接到陌生客戶的來電,要求我們對客戶未來的住宅規劃,進行設計提案。對於設計師來說,能有機會提案,無非代表一個潛在的機會。一旦提案獲得青睬,我們就可以執行專案,如此,公司不僅可以正常運作,同時,為客戶及自己建立一個好的作品。

但是,當設計師受客戶的邀約,到工地現場進行丈量時,卻發現客戶其實已找了其他兩位設計師到場。於是,三個設計師很尷尬的無言以對,甚至有些設計師當場拂袖而去。客戶還會覺得奇怪,為什麼設計師脾氣這麼大。

面對這樣的爭議,我們分別以設計師及客戶的角度,來切入設計提案這件事。

第一、客戶的角度

客戶也許會問:「我若不多找幾家,買個保險,看看所有設計師的想法,我怎麼知道那一位設計師的提案是我想要的。」在一個自由經濟體制下,客戶當然有權利像買一件商品一樣,貨比三家,畢竟,室內設計是屬於高單價,小心選擇亦沒有錯。而且,客戶會認為,他提供了一個機會讓設計師們來爭取,是合情合理的。透過這樣的方式,他才可以找到一個最理想的、最適合自己的設計師。

第二、設計師的角度

對於設計師來說,進行設計提案,等於是把這個專案的願景,作了第一次的呈現。客戶會看到未來的室內會呈現的氛圍與風格,以及,初步的預算分配。為什麼呢?一般設計提案,會包含幾個重要的項目:平面格局的方案(可以是兩個建議)、室內各空間的意象、初步的預算架構、專案進行的時程、傢俱建議、設備建議等。

透過這些項目,客戶等於對未來的自宅有了一個藍圖。但是,重點來了,一般人不清楚設計師要花多少時間來準備這麼一個資訊豐富的設計提案。除了提案所需花下的時間之外,他(她)可能必須停下其他手上正在進行的案子,才能進行這個提案。

於是,以下的情況發生了!以私人住宅案為例,設計師常會遇到要提案的狀況,有下列幾種:
  1. 客戶直接找某位設計師來作,不作第二人想
  2. 客戶決定了一位設計師且開始合作之後,發現該位設計師作的不夠好,無法符合他的需求,於是找到另外一位設計師,希望得到一些不同的創意而已,但不會與原設計師解約。
  3. 客戶一次就找了三位設計師進行提案。
以上的第二或第三種作法,因為手法比較粗糙,都是不尊重設計師的。

解決之道:

站在尊重彼此的觀念上,客戶可以預先告知設計師,這次的設計,是不付費的公開比圖,或者,只是單純的想先得到更多的設計想法,並非立刻由誰來作承接設計案,之後,再由設計師自行決定是否要參與這次的提案。有經驗的設計師一定會先行過濾之後,再決定是否要參提案的比賽。這樣,對雙方都好。

 客戶亦可透過見面與訪談,來認識設計師的作品、經驗與專業,就可大致了解該設計師的能力為何。如果透過這樣的方式,找到了幾位有潛力的設計師,並且想請他作設計提案,如果能付給設計師提案費,那是最好不過的了。既然你付了提案費給設計師,客戶就有權力拿到設計師的部份資料來作為參考。當然,客戶也可以選擇不付費,這就看客戶與設計師之間怎麼談了。

別忘了一件事,對設計師來說,是以時薪來計算的成本的,所以,時間就是金錢,他們同樣在挑客戶的。這就好比男女雙方在挑選結婚的對象一樣,彼此契合才是最重要的。即使客戶找到了願意免費提案的設計師參與,客戶亦不能視為理所當然的事。即使某位設計師最後未能入選,客戶仍要表達感謝之意,而不是不了了之的就這麼算了,這是不盡人情的。如果今天兩個角色互換,相信大部份的客戶一定會覺得不舒服的,畢竟,設計師花了他的時間與精力來為客戶作事,即使不被採用,應該得到適度的尊重。任何人都不應該有意圖的佔他人的便宜的。

如果雙方都有這樣的了解與行動,若某設計師最後未能得標,我們相信,設計師只能自歎能力不如人,之後再接再厲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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